静海区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体系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7:07:54 阅读:7965 次

一、招标条件

静海区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体系运营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7家单位入围。

二、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静海区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体系运营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静海区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体系运营项目,合同编号:JHQSHLJQYTXYYXM/HT-2025-01。主要服务内容为对静海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按照规范要求和服务区域所属乡镇街道园区要求进行清运,推动静海区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应收尽收,全部清运至静海区新能源环保发电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理。

2.2 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522892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五、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25日9时30分,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津德路19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2-5959211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人:段旭江

电话:022-23266688-820,18522892008

邮箱:18522892008@163.com

发布日期:2025年6月4日